妖吃妖,就像大鱼吃小鱼,是司空见惯的事。
菌菇小妖瞬间安静如没电的手机。
政崽的世界安静了,他很满意。
“若是没有作恶的小妖怪……”李世民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,执法有一天还要执到妖怪头上,这多离谱。
“如何?”
崔县尉隐含期待地问。
李世民意识到了对方的态度,更慎重了些。
“以前这样的妖事,有人管吗?我是说,妖怪们有妖管吗?”
“有些地方存在妖王。”
崔县尉透露,“妖王们的规矩也各不相同,安心修炼不问世事者有之,祸害百姓索要童男童女为食者亦有之,不可一概而论。”
“那长安……”
“天子脚下,自然没有妖王。”
崔县尉直言不讳,“殿下大可放心。”
政崽伸出手,像向日葵一样招摇。
幼崽在人前没这么好动,李世民看见了就知道孩子有话要说。
他把小孩抱得高了点,让团子能趴在耳边。
“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。”
嬴政想起了这句话,便借着帽子的遮掩,小声说了出来。
李世民微微而笑,赞同这个自古以来的道理。
他随即道:“查清此妖的来历,登记在册,嘱咐它依律法行事,否则便依律处置。”
崔县尉怔忪道:“依……律?”
“自然。它都入长安卖油了,什么身份,家住哪里,多大年岁,没有籍帐和过所是怎么进的城门,都得查探清楚。如果清清白白,那油也干净,就给它补个籍帐过所。”
李世民思考得很全面。
崔县尉一阵茫然:“给妖怪,补籍帐过所?”
籍帐与过所,就是户籍证明和通行证,当年商鞅就是因为逃亡路上没有这个住不了酒店,间接导致了他的死亡。
强调和完善这项政策,还是商鞅自己变法的成果。
“当然它缺乏过所就卖油这件事,本身是有违律令的,当罚则罚,不可包庇。”
李世民补充了一下。
崔县尉盘了会秦王的逻辑,发现居然毫无问题,和他自个平常查案抓捕是差不多的流程,只是没有说得更细。
“不将妖怪打入监牢、罚为城旦、流放上郡或者百越吗?”
崔县尉诧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