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这么一级一级往上——如今汉室,几乎每一支部队,无论是常备野战军还是临时征召军,无论是长安中央军还是郡县地方军,几乎都能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最大限度促成同一籍贯的士兵、军官报团取暖。
当今汉室的任何一支军队,一伍的四名士兵、一名伍长,共计五人,必然是同乡!
而且还不是同属一郡、同属一县,而是一村、一里,从小光着屁股一起玩儿到大的‘真·乡党’!
什长也至少要保证:和手底下的两个伍长、八个士兵同出一村,至少要做到彼此‘相知’——听到彼此的名字,能大概想起来对方的长相,以及家住那里、父母是谁。
屯长掌兵五十,可以和麾下‘不同村’,但也起码得同属一乡;
彼此说道起来,你说:我是某某村某某里,哪家哪房的儿子;
大部分属下也能恍然大悟的说一句:哦那地方我知道,我认识的谁谁谁就嫁去那儿了,嫁给了谁谁谁。
你再说一句:哦,我知道,那人我认识,是听说他媳妇是你们那个村儿的来着……
至少得达到这种关系,你才是真正意义上掌兵五十的屯长。
再往上,掌百人的曲侯——起码得是同一个县的吧?
掌五百人的队率司马,就算不是同一个县,也得是相邻某县的人,让大家伙‘有所耳闻’吧?
率军千人的校尉,号偏将,也起码得和属下上千兵马同属一郡,才有脸说出那句:损兵折将,无颜以面XX父老。
这,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。
——军队,并不是被军官主动的、绞尽脑汁无所不用其极的,转变为了自己的‘私军’;
而是因为这种乡党纽带,自然而然的,变成了军官掌控力度更高、朝堂掌控力度更低的武装力量。
要想完全杜绝这种状况,那就得将军队打散混编,甚至竭力避免同一籍贯的将士身处同一作战编制;
但这又让问题回到了最初的起点。
——将乡党编为一部,是为了更好地指挥军队,并让将士们有更高的认同感、归属感,以及安全感。
是为了让士兵上了战场后,不用担心左右的‘陌生人’是否会害自己,可以全身心投入到正面战场,并将后背安心交给身旁的邻居家好大哥、远房亲戚家好大儿。
尤其这个时代,乡党,往往是和宗族挂钩的。
同乡,往往都是同族。
在如今汉室的乡、村一级单位,有相当一部分,甚至直接就是以当地宗族的姓氏命名。
如李家沟,何家寨,张家坳——到了地方放眼望去,愣是看不到外姓人儿!
所以,与其说底层民众参军入伍后,更信任同一籍贯的乡党,倒不如说,是相信这些和自己一同生活,甚至沾点亲、带点故的远方亲戚不会害自己。
真要害了,那就要承受家乡千夫所指,以及整个宗族戳脊梁骨。
在后世新时代,很少还有怕被‘戳脊梁骨’的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