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性按兵不动。
程霭让刘特助对盛峣做了个背调。
拿到资料的时候,一个人在会议室坐了很久。几乎不抽烟的他竟突然想抽一根。
盛峣的履历简单而单薄,读大学以前,一直在南方的一个五线小县城,家庭住址几经变更,几乎每年都在换。推算回去,他母亲离世的那一年,他正读高三。而父亲也已经离世,就是几个月前的事。
会议室外有个古法鱼缸,循环的水流滴滴答答。程霭在那儿驻足,丢了几粒鱼食进去。两尾橙红的金鱼抢食,惊起的涟漪将浮萍泛动。
周五,下班的时候,盛峣突然那走到程霭面前,放下一个牛皮纸袋。
程霭的心提到嗓子眼。擦!他送我礼物!?老天,您开眼了?
盛峣:“这是程总那天给我的围巾,干洗过了。谢谢。”
程霭克制不住地抽了抽:“洗、洗过了?”
盛峣:“嗯,是的。”
程霭抵在桌面上,撑着额头,低声道:“有心了。”
盛峣:“嗯……那我就下班了,程总再见。”
“诶!等等!”
程霭猛然站起来,“去、去我家吃饭吧。”
盛峣背对着程霭,脚步僵在原地。
程霭继续喊道:“上周,跟你说过。可以吗?”
盛峣第一万次想,自己应该是不想去的,才对。
回过神来时,人已经在程霭的副驾驶位置上坐着了。
盛峣愣愣地转向了正在开车的程霭,他的侧脸上,嘴角似乎有个不易察觉的弧度。
程霭回过头来看了两眼,又重新目视前方,问:“怎么了?”
盛峣莫名大胆起来,就这么直白地一直盯着程霭:“程总为什么会找我吃饭?”
“大家似乎都有自己的生活,”程霭面不改色,“我工作上和你比较熟,工作外当饭搭子也比较容易,不是吗?”
是你比较容易。谁想下班后还见着上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