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很快,程霭发现盛峣还是会在外面磨蹭到上班的点才回来。他暗中观察,发现和隔壁写字楼的连廊处,可以一览盛峣的行踪。
盛峣总是在广场上抽烟、喝咖啡,和另外两个人一起,烟抽完了就干站着,离上班还有五分钟的时候开始往回走。
马路对面有一家叫滚的咖啡店,有一次三个人一起进了那家店,程霭看到盛峣在蛋糕柜前打量很久,最后什么也没买,另外两人拿着咖啡出来。
据程霭一年来的旁观,盛峣不是很爱喝咖啡,但蛋糕……
下班之后程霭去了那家店,私人店手磨咖啡的价格比连锁店咖啡贵了两三倍,蛋糕标了动物奶油,价格也不低。不过,以他开给盛峣的工资,这些东西还是能负担起。
摇滚大叔的麒麟臂磨豆磨得咔咔响:“帅哥,点一杯吗?”
程霭点了一杯最普通的拿铁,咖啡很香,他以前不常喝,但是今天突然发现咖啡很香。
咖啡因和尼古丁,人类被俘虏是如此容易。
程霭开始叫盛峣帮他带咖啡,顺道投喂盛峣一个蛋糕。
盛峣应该是爱吃的吧。
他不想显得自己是在施舍,于是说了些蠢话,希望盛峣不要深究。他是真的很想投喂,如果可以,他甚至想拿勺子亲手喂。
偶尔目光落到盛峣沾了奶油的嘴唇上,程霭发了疯地想吻他。好痛。
那些咖啡与蛋糕的时刻,一个又一个,程霭确定了自己对盛峣的喜欢有十分,十分之十分。
好景不长。
今年年初,程霭登了几次招聘app,原本是闲来无事,想看看今年春招的情况,谁知在求职者推荐中一眼就看到了盛峣的头像。平台给推送,说明那人最近常在浏览求职信息。
程霭的心立马凉了半截。
他为什么会看求职信息?他准备跳槽吗?这份工作哪里烦到他了?工资低了吗?他不会是看出什么了吧?
程霭办公桌的电脑一直挂着招聘页面,有时候,两人同在一间办公室里,程霭在电脑上能看见盛峣给他关联过的其他公司投了简历,一封一封都像暗器,全部命中心脏。
“盛峣。”
程霭喊他。
“怎么了?程总?”
盛峣立马回应,若无其事。
程霭眉眼凌厉,想要看穿对方一般:“最近工作还顺利吗?”
盛峣疑惑:“很顺利啊。”
“对工作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