结果,傅闻笙跟他驱车来到录音棚,透过玻璃看到了刺眼的一幕。
时初带着耳机,在话筒前唱歌,傅典抱臂靠着桌角,不错眼地欣赏着。
那眼里的热意,连傻子都知道是什么,何况是傅闻笙。
时初这样的时候,他也是第一次见,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帅,认真的Omega也是。
时初这样戴着耳机轻轻吟唱,沉浸在音乐中的样子,确实很迷人。
他很耀眼,傅闻笙一直都知道。
时初很适合做爱豆的,20出头,正是青春洋溢的时候,他要是出道了,不得把一众小年轻alpha迷成什么样子呢?
自己不想他被那么多人看到,alpha的占有欲作祟。
但当下,这些都不是关键。
关键是时初为什么会骗自己说,去剧组看看?
他为什么一次又一次地欺骗自己,上次他偷偷去见周聿风,自己原谅了他,不忍心去揭穿,没想到他又来。
难道他已经骗人成瘾?
还是觉得把自己玩弄于股掌之间的感觉很爽,或是在几个alpha之间游走的感觉很爽?
他回头看了一眼正在看好戏的宁奕。
神情冷厉。
“阿笙哥,你不要误会,我真是找你来签合同的,要不我们现在去——”
话还没说完,傅闻笙沉着脸,长腿阔步走到透明玻璃前,敲了敲。
宁奕在身后一副坐山观火的样子,嘴角想压都压不住。
时初摘下耳机,定睛一看,是傅闻笙找上来了。
怎么这么点儿背。
耳机还挂在脖子上,他急急走出来,“笙笙。”
傅闻笙眼神带着怒意,伸手扯下时初的耳机,扔在了桌子上,把时初扛在肩上,向外走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