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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在爆炒之前,还有一些准备工作要做。肝脏是排污的器官,若是处理不当会有浓重的腥味。秦易切好猪肝后,简嘉便用盐水浸泡了猪肝。经过三次换水,紫红色的猪肝颜色变淡了不少,成了粉白色。

滤干水的猪肝还需要经过各种调味料的腌制,口感和味道才能达到最佳。简嘉挑挑拣拣,在猪肝中加入了姜丝白酒胡椒粉和一点酱油,当然最重要的是那一勺红薯粉。有了红薯粉的加入,猪肝炒制出来会更加嫩滑。

平时炒猪肝时,简嘉喜欢用一些口味比较重的蔬菜来搭配,比如青椒、洋葱或者蒜苗,可现在别说新鲜蔬菜了,她连大蒜都得省着点用。

简嘉一边拍着蒜粒一边安慰自己:“没关系没关系,再过一阵就有新鲜蔬菜了。”秦家屋外的菜地中已经洒下了好几种蔬菜种子,她相信过不了多久,她期待的青红辣椒泡椒剁椒就有着落了。

作者有话说:

听说有的地方红烧肉里面会放辣椒,真诚求问当地的小伙伴,加了辣椒的红烧肉是什么滋味,好吃吗?【吸溜】

第章第二十一章

◎农家坛坛肉(上)◎

炒猪肝不能吝啬,要舍得放油。将锅烧得滚烫,浇下豆油,炙热的铁锅会快速将冷油烧至冒烟。这时候再将腌制好的猪肝倒入锅中滑炒至变色,猪肝片片分明,一点都不会粘在锅上。

简嘉快速将变色的猪肝盛在盘中,感慨道:“还是得大铁锅炒才有感觉。”前些年租房子做饭时,她总觉得炒锅不得劲,铸铁锅保养不好时煎蛋都会黏过,不粘锅虽然不会粘食材,但是总觉得温度升不上去,与其说食物是被炒出来的,倒不如说是炖煮出来的,需要爆炒时总是少点锅气。

农家大铁锅就不一样了,灶膛中柴火一燃起,锅体一周都能受热。铁锅足够大,无论放入什么食材都能快速翻炒均匀,不用担心食材蹿出锅外。

一片片灰白色的猪肝表面裹着稍稍有些浓稠的酱汁,微微卷曲的猪肝片片完整地堆叠在一起。这可将秦易看傻了,秦猎户捏着图毛笔,深邃的眼眸难以置信:“这就熟了??”

他也不是没吃过动物肝脏,可从没吃过在油锅里面划拉两下就出来的。这能吃吗?

简嘉眉眼含笑,轻轻瞟了秦易一眼:“还差一点工序。”没有洋葱蒜苗,她就拍了几粒大蒜籽代替,没有新鲜的青红椒,她就剪了几根红辣椒丝点缀。

在锅里留了一些底油后,简嘉将蒜末推入了油锅中。这是从秦家蔬菜地中收上来的新蒜,不知是因为秦易不会管理还是因为品种问题,新蒜结得很小,最大的蒜籽剥出来都不到简嘉的小拇指盖大。可是这种蒜的蒜味却特别充足,蒜末一遇到热油,一股蒜香就飘出来了。

蒜末的边缘起了一层浅浅的金色后,简嘉将猪肝和辣椒丝一起倒入锅中。加入了蒜末和辣椒丝的爆炒猪肝中多了配菜的点缀,多了两种香味的同时也多了醒目的色彩。

在锅中又滚了两圈后,爆炒猪肝就正式出锅了。一整副猪肝被简嘉一次炒了,原以为一只粗瓷大碗就能装下,结果简嘉不得不启用了第二只小碗才将所有的猪肝都盛出锅。

炒制完的猪肝完全没了先前的血腥味,只有酱汁和配菜交融的味道传出。翻炒两次的猪肝口感脆嫩,一口下去满口细腻的猪肝香。沾了蒜香的酱汁咸甜适中,红辣椒丝带来的微辣在唇舌间不轻不重地刺激着味蕾。

简嘉品尝了一片猪肝后满意地将筷子递给了秦易:“尝尝?”火爆猪肝可是她的拿手好菜,有了秦易的刀工,这道菜一定能拿下秦家人。

秦易看来简嘉一眼,又看向了简嘉手里的筷子。他眼神幽暗了几分,却迟疑着没有接过筷子。这可将简嘉看乐了:“放心吧,我都尝过了,已经炒熟了没有毒。”

不怪秦猎户会这幅样子,当地人觉得肝脏不干净,丢弃又舍不得,因而会将猪肝和其他内脏放在一起卤制。用各种香料炖煮大半个时辰后,人们会觉得肝脏中的脏东西已经消失,可以放心食用了。简嘉吃过卤制的猪肝,经过卤制后,猪肝变得很有嚼劲,配上调料的味道,当凉菜下酒堪称一绝。只是比起卤制的,她更喜欢脆嫩口的猪肝。

秦易眼神古怪地看了简嘉一眼,然后拿起筷子夹起两片猪肝送入口中,香脆嫩滑的猪肝瞬间征服了他的味蕾。在秦易回过神来时,他的筷子已经雨点一般又夹了两三片送入口中了。

简嘉双眼一亮,搓搓修长的手指期待地看向秦易:“怎么样?好吃吗?”肯定是好吃的,要不然秦易怎么会一连吃这么多片?只可惜没有合适的配菜,不然这道菜的口感和风味会更佳。

秦易放下筷子舒坦地松了一口气:“好吃。”回头他要将这道菜记下来,如此方便快手,看着也不复杂,说不定他也能复刻。

简嘉眯起眼睛美滋滋地晃了晃脑袋,以后就有人同她一起享用美味的肝脏了。要知道在口味上能找到志同道合的人并不容易,众口难调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口味。比如简嘉自己,她不吃苦瓜,她觉得只要和苦瓜同盘的东西都会沾上苦味,直到现在她都觉得苦瓜就不该存在。

《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免费阅读》第13节(第2/4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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